华中师范大学始建于1903年,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师范大学,国家“211工程”重点建设大学,国家教师教育“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”建设高校。学校位于九省通衢的湖北省武汉市,坐落在武昌南湖之滨、风景优美的桂子山上。
为进一步加快建设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的步伐,特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外国语学院院长。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岗位职责
1.全面主持学院行政工作,制定学院发展战略,推进学科建设。
2.负责引进和培育高层次人才,加强科研团队建设,建设高水平的师资队伍。
3.推进学院教学改革,探索创新人才培养模式,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优秀人才。
4.建立科研激励机制,营造良好的研究氛围,提高科学研究质量,增强服务社会能力。
5.实施国际化和信息化战略,加强与国际知名大学、学术组织和研究机构的合作,提高学院的国际化和信息化水平。
二、应聘条件
1.在本学科领域内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学术成就,具有国际化的学术视野和引领本学科发展的办学思路;原则上应具有知名大学教授或相应职位(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),知名研究机构、企业研究员或相应职位,并具有博士学位。
2.熟悉高等教育规律,了解国内外高等教育状况,能够针对学院实际,提出具有前瞻性的发展战略;具有国内外知名大学院系、研究所工作的经历;有较强的组织协调、对外交往、表达沟通能力。
3.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、服务意识和合作意识,善于开拓创新,个人品质良好,公道正派,治学严谨。
4.身心健康,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(校内报名人员按学校规定执行,新提任者不超过54周岁),具有特别学术影响力者年龄可适当放宽。
5.应聘者聘期内应全职在我校工作。
三、报名方式
应聘者在2016年5月31日前通过电子邮件、信件报名,并与联系人进行电话确认。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:
1.《华中师范大学公开招聘院长报名表》(见附件1、2,其中校外申报人员填写附件1,校内申报人员填写附件2)。
2.近五年来的学术成果清单和5篇代表性成果(含论文)的电子版或复印件。
校外应聘者还需提交下列材料:
1.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现任专业技术职称、职级证明的电子版或复印件。
2.2-3名同行知名学者的推荐信及联系方式。
四、招聘程序
1.报名。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报名。
2.审查。学校组织专家审核材料,并根据报名情况,推荐确定一定比例候选人参加面试。
3.面试。学校安排候选人来校参加面试。
4.考察。根据面试结果,学校组织考察组通过合适方式对拟聘人选进行考察。
5.聘任。学校根据面试、考察等情况确定岗位人选,并进行任前公示。公示通过后,双方签订聘任合同。
五、聘任期限与待遇
1.首聘期为四年(含试用期一年),聘任期满后,根据考核情况,经双方协商后,可以续聘为院长或长聘为相关学科的高层次人才。
2.对于校外受聘人,将按照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的相关政策,提供合适的薪酬福利待遇。
六、联系方式
通讯地址:湖北省武汉市珞喻路152号华中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
邮 编:430079
联系人及联系方式:
朱庆海 86-27-67867332 86-13657238562
E-mail:zhuqh@mail.ccnu.edu.cn
附件:
华中师范大学
2016年5月1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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