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院系: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本科生导师制度,提高教学质量,我校制订了《《华中师范大学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(试行)》》。现将征求意见稿下发给各院系,请各院系对照本院系实际情况,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。 并请将意见和建议形成具体的书面报告,于2009年6月18日前交教务处,以便进一步讨论、修改。
华中师范大学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(试行).do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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