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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09年部分节假日放假安排的通知

来源:外国语学院   作者:admin  发表日期:2014-08-06 12:02  阅读次数:
校内各单位:
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通知精神,现将2009年元旦、清明节、劳动节、端午节、中秋节和国庆节等部分节假日放假的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元旦:1月1日至3日放假,共3天。其中,1月1日(星期四、新年)为法定节假日,1月3日(星期六)为公休日。1月4日(星期日)公休日调至1月2日(星期五)。1月4日(星期日)上班。
二、清明节:4月4日至6日放假,共3天。其中,4月4日(星期六、农历清明当日)为法定节假日,4月5日(星期日)照常公休。4月4日(星期六)公休日调至4月6日(星期一)。
三、劳动节:5月1日至3日放假,共3天。其中,5月1日(星期五、“五一”国际劳动节)为法定节假日,5月2日(星期六)、5月3日(星期日)照常公休。
四、端午节:5月28日至30日放假,共3天。其中,5月28日(星期四、农历端午当日)为法定节假日,5月30日(星期六)照常公休;5月31日(星期日)公休日调至5月29日(星期五)。5月31日(星期日)上班。
五、国庆节、中秋节:10月1日至8日放假,共8天。其中,10月1日(星期四)、10月2日(星期五)、10月3日(星期六)为国庆节法定节假日,10 月4日(星期日)照常公休;10月3日(星期六)公休日及中秋节分别调至10月5日(星期一)、10月6日(星期二),9月27日(星期日)、10月10 日(星期六)公休日调至10月7日(星期三)、10月8日(星期四)。9月27日(星期日)、10月10日(星期六)上班。
放假期间 请各单位安排人员值班,并在假前将值班安排书面报学校办公室(行政楼324室或310室)。同时,各部门要加强安全防范工作,确保师生员工过一个愉快的节 日。值班期间若有重大问题按要求及时上报学校办公室和保卫处,学校办公室值班电话:8031,保卫处值班电话:8110。
二○○八年十二月十五日
(责任编辑:admin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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